屈原區(qū)人民法院—— “社區(qū)法官”坐班 打造訴源治理的“屈原樣本”
2023-05-16 15:36:4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伏志勇 | 作者:蔡 艷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蔡 艷)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斷提升司法服務水平,屈原管理區(qū)人民法院積極探索“社區(qū)法官”坐班機制,為推動矛盾糾紛調處走出了一條新路。
“遠親不如近鄰,鄰里應該互信互助,大可不必為了小事大動干戈?!边@是訴源治理工作的責任人許建明在天問街道工作站調解的一起鄰里糾紛時說的話,通過2小時的耐心調解,順利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交口稱贊。自屈原法院推行“社區(qū)法官”坐班制以來,積極構建“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群英”的新模式,定期開展一月兩次的“半月談”工作,針對物業(yè)、家事、交通事故等適宜調解的糾紛,在征求當事人同意后,一對一為當事人解答問題,將“講情理”的人民調解與“釋法理”的法院調解有機融合,降低矛盾糾紛解決成本,使“社會解紛在前,法院訴訟斷后”的新型解紛理念不斷深入人心,使大量矛盾化于未發(fā)、止于未訴,有效促進社區(qū)平安建設,致力打造社區(qū)訴源治理的“屈原樣本”。
“社區(qū)法官”工作制度的有效探索,打通了屈原法院主動服務人民群眾的“最后一公里”,為社區(qū)群眾提供了方便、快捷、低成本、可信任的“一站式”解紛服務,工作站不僅將成為法院開展訴源治理的重要平臺,也將為街道社區(qū)開展基層治理、化解群眾矛盾糾紛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接下來,屈原法院將繼續(xù)以訴源治理工作為抓手,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引導群眾合理表達訴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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